近日,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京簽署《信用互動合作框架協議》,通過建立信用互動機制,發揮各自職能和優勢,更加全面地反映企業誠信狀況,實現稅收管理領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領域的聯合激勵與懲戒,助力社會信用體(tǐ)系建設發展。稅務總局局長王軍、總經濟師任榮發,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局長畢井泉、食品安全總監郭文奇等出席簽約儀式。
根據協議,稅務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将在符合國家法律、法規及雙方管理規定的條件下(xià),依托全國統一(yī)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,在充分(fēn)共享雙方信用信息的基礎上,共同建立信用互動機制,在本部門信用評價信息中(zhōng)記錄對方的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,并在加強事中(zhōng)、事後監管中(zhōng)應用。此外(wài),稅務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将共同向同爲納稅守信和食品藥品生(shēng)産、經營守信的企業,提供綠色通道等便利服務,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爲的企業采取從嚴審核、提高檢查頻(pín)次等限制措施。
建立稅務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信用互動機制,實現納稅信用和生(shēng)産領域信用的有效銜接,是加快實施《社會信用體(tǐ)系建設規劃綱要(2014-2020年)》,推進政府部門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和整合應用,逐步實現征信互認的有益探索。兩部門加強信用信息的銜接和增值應用,不斷提高雙方信用信息應用的“含金量”,産生(shēng)“1+1>2”的效果,對營造誠信經營、依法納稅的良好營商(shāng)環境,構建以信用爲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具有重要意義。
今後,稅務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将在積極參與社會信用體(tǐ)系建設的同時,突出兩部門合作,加強信息共享,加大(dà)對違法失信企業的聯合打擊力度,營造“一(yī)處失信,處處受限”的信用監管環境,創新部門間信用互動方式,助力加快社會信用體(tǐ)系建設。
稅務總局、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簽訂信用互動合作框架協議